三叉神经病专科治疗医院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江苏自考06289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重点 [复制链接]

1#

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重重点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20分)

1、进度控制的主要措施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

2、建筑市场的主体:建筑产品需求者、建筑产品生产者、建筑中介组织。

3、建设法规调整对象就是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4、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是以建设法律为龙头,建设行政法规为主干,建设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为枝干而构成的。

5、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6、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为合同价款的3%^5%。预付款为5%^~15%。

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签订合同或提供履约保函为止,通常为3^6个月,一般应超过投标有效期的28天。

8、由于在开标过程中部分投标书被确认为废标,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示。

9、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

10、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质量、工期、报价不能收。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12、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13、当招标文件规定有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时,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提交,否则也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而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

1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6、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17、无权代理三种情况:没有合法的授权行为、代理行为超越授权范围、代理权已经消灭后的行为。

18、诉讼时效可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19、《民法通则》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同时《合同法》还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20、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合同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

21、保证属于人的担保范畴,它不是用特定的财产提供担保,而是以保证人的信用和不特定的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22、保证人必须是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保证必须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他人债务所作的担保,债务人不得为自己的债务作保证。

23、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24、诉讼不同于仲裁的主要特点在于,不必以当事人的相互同意为依据。

25、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26、工程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27、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未通过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28、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

29、发包人接到竣工验收的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3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应顺延。

31、在引起索赔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承包人将他的索赔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将1份副本呈交发包人

32、索赔报告一定要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有效期(28天)内报送,过期索赔无效。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5分)

1、建设项目的实现要受到多方面的限制:时间约束、资源约束、质量约束、空间约束。

2、建设项目按投资建设的用途划分生产性建设项目、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按资金来源可分为国家预算拨款项目、银行贷款项目、法人投资项目、外商项目。

3、施工项目目标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

4、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

5、招投标交易的特征:平等性、竞争性、开放性。

6、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7、招标代理资质条件1)机构的营业场所和资金情况(2)技术、经济专业人员数量、职称和工作经验情况(3)机构在招标代理方面的工作业绩。

8、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和两阶段招示。

9、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国家机关、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公民。

10、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类型: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财。

11、代理权滥用:自己代理、双方代理、恶意代理。

12、债因履行、抵消、提存、混同而消灭。

13、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14、合同订立的原则:自愿原则、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

15、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6、合同生效三种情形:成立生效、批准登记生效、约定生效。

17、不可以作为保证人的: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呆证。

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以及三个附件组成。三个附件分别为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和工程质量保修书。

19、协议书内容中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

单或预算书。

20、按索赔的依据分类: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道义索.赔。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承发包人之间的索赔,总承包与分

包商索赔,承包人与供货商索赔,承包人与保险公司运输公司索赔。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单项索赔,总索赔。

21、对索赔依据的要求: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22、常用的计算工期索赔的方法有:网络图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劳动生产率降低计算法、简单累加法。

23、反索赔的原则1)以事实为依据(2)以合同法和法律为准绳(3)实事求是地认可合理的索赔要求(4)反驳拒绝不合理的索赔要求(5)按合同法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索赔问题。

24、工程款支付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金。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项目:是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专门组织起来的人员来完成的-次性工作。

2、项目管理:是在一个确定的时间范围内,为了完成既定的目标,通过特殊形式的临时性组织运行机制,通过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充分利用既定有限资源的一种系统管理方

法。

3、项目后评价:对已完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客观的分析,通过检查总结,确定项目预期的目标是否达到、项目是否合理有效、项目的主要指标是否实现。

4、招标:招标人事前公布工程、货物或服务等发包业务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通过发布公告或发出邀请函等形式,召集自愿参加竞争者投标,并根据事前规定的评选方法选定承包商的市场交易活动。

5、投标:有时也叫报价,即承包商作为卖方,根据建设单位招标条件的要求,提出完成发包业务的方法、措施和报价,竞争取得项目承包权的活动。

6、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招标事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由该机构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独立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并由建设单位接受招标活动的法律效果的一种制度。

7、交钥匙工程:建设单位提出项目投资和使用要求及竣工、交付使用期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生产准备和试生产、交付使用,均由一个总承包商负责承包。

8、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并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有意的投标人接受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

件,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

9、邀请招标:又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10、竣工:建设项目按计划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部完成,并按规定将工程内外全部清理完毕。

11、两阶段招标:在工程招标投标时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阶段评选,先评技术标,被选中技术标的单位,才有权参加商务标的竞争。

12、项目报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一定期限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代管)申报工程项目,办理项目登记手续。

13、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为了防止发生投标人不递交招标文件,递交毫无意义或未经慎重考虑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中途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等情况的发生而设定的-种担保形

式。

14、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15、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经济活动管理协调过程中独立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16、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17、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18、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19、法定代理:代理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实施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关系。

20、指定代理: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实施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关系。

21、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2、合同: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23、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有损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24、无因管理: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25、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6、居间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7、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8、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9、承诺: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来的要约,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完全同意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

30、无效合同:带有欺诈胁迫,恶性串通,损害国家利益,损害社会公众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1、可变更合同:合同部分内容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可以要求对该部分内容的效力予以撤销的合同。

32、可撤销合同:虽经当事人协商--致,但因非对方的过错而导致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33、抗辩权:就是一方当事人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力主张的权力。

34、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伤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35、撤销权: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实现的不当行驶,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36、合同的担保:法律规定或者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的确保合同按约履行所采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保证措施。

37、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8、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9、动产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40、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

保形式。

41、定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券的担保形式。

42、合同的变更: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依法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

43、合同的转让: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接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

44、合同的终止: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由于某种原因不复存在,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消灭。

45、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承担的责任。

46、仲裁裁决执行:即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是指法院经当事人的申请,采取强制项措施将裁决书的内容付诸实现的行为和程序。

47、仲裁: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48、诉讼: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在这种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民事关系的总和。

49、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规定内容的确认与具体化,它的大小条目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是合同双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内容。

50、缺陷通知期:相当于国内工程交工后的质量保修期,它是指工程师通知承包商修复工程缺陷的期间。

51、保留金:是业主在支付期中款项时扣发的一种款额;在整个接收证书签发之后和最迟的工程缺陷通知期到期之后两次返还给承包商。

52、《施工合同条件》:是FIDIC编写的适用于土木建筑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的标准化合同格式。

53、平行发包:又称分别发包,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进展情况和控制目标的要求等因素,将项目按照一-定原则分解,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各个承包人分别与发包人

签订施工合同。

54、施工总承包: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承包人或由多个承包人组成的施工联合体,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

55、施工总承包管理:发包人与某个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联合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

56、固定总价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发包人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灭。

57、风险:客观存在能导致损失,但发生与否又不能确定的现象。

58、索赔: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或其他过错,或无法防止的外因而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补偿的活动。

59、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向发包人提出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活动。

60、不可预见因素:承包人在开工前,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及现场资料,并经过现场调查,都无法发现的地下自然或人工障碍。

61、合同缺陷:所签订的施工合同进入实施阶段才发现的、合同本身存在的现时已不能再作修改或补充的问题。

62、单项索赔:采取一-事--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63、总索赔:又称综合索赔、一揽子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前,将施工过程中未解决的或承包人对发包人答复不满意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综合提出一份索赔报告,一-起索赔。

64、风险管理:为了达到一个组织的既定目标,而对组织所承担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的系统过程。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项目的特征。

1)一次性

(2)独特性

(3)目标的明确性

(4)项目活动的整体性

(5)组织的临时性和开放性

(6)开发与实施的渐进性。

2、建设项目的特征。

1)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

(2)具有--定的条件的限制

(3)具有一次性和不可逆性

(4)影响的长期性

(5)投资的风险性

(6)管理的复杂性。

3、建设项目程序。

答:(1)项目建设前期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

(2)准备阶段(规划、获取土地使用权、拆迁、报建、工程发包)

(3)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

(4)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

(5)项目后评价。

4、简述施工项目管理与建设项目管理的区别。

答:施工项目管理与建设项目管理在管理主体、管理任务、管理内容和管理范围方面都是不同的。

(1)建设项目管理主体是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咨询监理单位;施工项目管理主体是施工企业

(2)建设项目管理的结果是取得符合要求、能发挥应有效益的固定资产;施工项目管理的结果是把施工搞好并取得利润

(3)建设项目管理的内容是投资周转和建设的全过程管理;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是从投标开始到回访保修为止的全部生产组织管理

(4)建设项目管理的范围是--一个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管理的范围是由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

5、建立风险机制,必须做好哪几个方面的工作?

答:(1)完善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制度,这是风险机制发生作用的基本条件

(2)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企业承担市场风险,风险机制才会发挥作用

(3)实行企业破产制度,破产是风险机制的最高层次的作用形式,也是风险机制运行的关键条件。

6、招投标制度的意义。

答:(1)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合格市场主体形成

(2)有利于价格真实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真正显示企业的实际消耗和工作效率,使实力强、素质高、经营好的承包商的产品更具竞争力,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有利于促使承包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4)有利于促使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

(5)有利于促使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接轨。

7、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答:(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施工单项合同万以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万以上;勘察、设计监理50万以上;项目总投资万以上。

8、简述公开招标程序。(案例)

答:(1)建设项目报建

(2)编制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预审

(4)发放招标文件

(5)开标、评标与定标

(6)签订合同。

9、简述邀请招标程序。(案例)

答:邀请招标程序与公开招标程序主要差异是邀请招标无需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和招标公告,无需进行资格预审。除此之外,邀请招标程序和公开招标相同。

10、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条件

答:(1)招标人已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已履行审批手续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已履行核准手续的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11、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要求。

答:(1)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须提交与单独参加资格预审要求-样的全套文件

(2)预审文件中必须规定,资格预审合格后,作为投标人将参加投标并递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3)预审文件中包括一份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合同额和责任的说明

(4)预审文件中应指定一个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实施。

12、开标过程中应确认废标的有哪些?

答:(1)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无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招标文件标明的投标人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

(3)未按招标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辨认不清的

(4)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5)逾期送达的

(6)招标文件规定应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3、评标工作的内容。

答:(1)符合性鉴定

(2)技术性评价

(3)商务性评价

(4)综合评价与比较。

14、技术性评价的内容。

答:是对项目部组成人员的素质,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人

员和机械设备的配备,施工总平面布置,质量、进度和安全保证

措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评估。

15、商务性评价的内容。

答: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报价评估,包括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审查全部报价数据是否有

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答:(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3)投标保证金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

(6)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7)辅助资料表

(8)资格审查表.

(9)对协议条款的确认和响应

(0)施工组织设计

(1)其他资料。

17、技术标编制的要求。

答:(1)针对性.

(2)全面性

(3)先进性

(4)可行性

(5)经济性。

18、工程投标估价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以及

地方的有关工程造价文件

(3)劳动力,材料价格信息

(4)地质报告,施工图

(5)施工规范,标准

(6)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7)现场踏勘和环境调查所获得的信息

(8)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包括工程量清单。

19、投标决策的原则。

答:(1)目标性

(2)系统化

(3)信息化

(4)预见性

(5)针对性。

20、影响投标决策的因素有哪些?

(-)内部因素:(1)技术实力

(2)经济实力

(3)管理实力

(4)信誉实力

(口外部因素:(1)招标人情况

(2)竞争对手情况

(3)监理工程师情况

(4)地理环境情况

(5)法制环境情况

(6)市场环境情况

(7)项目自身情况。

21、承包商不宜选择投标的项目。

答:(1)工程规模超过企业资质等级的项目

(2)超越企业业务范围和经营能力之外的项目

(3)企业当前任务饱满,而招标工程是风险较大或盈利水平较

低的项目

(4)企业劳动力、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等资源不能保证的项目

(5)竞争对手在技术、经济、信誉和社会关系等方面具有明显

优势的项目。

22、代理的特征。

答:(1)代理行为必须是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2)代理行为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

(3)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独立地进行活动

(4)代理人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23、什么叫做时效诉讼?它是如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是

多长时间?

答:诉讼时效指权利人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向其履行义务,以保护其权利的时间效力。诉讼时效起算是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般诉讼时效为2年。

24、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后果。

答:首先,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丧失了依照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向其履行义务的权利,即丧失了胜诉权,此时的债为“自然债务”。其次,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虽丧失了胜诉权,但他享有的民事权利本身并未丧失,原来的债依然存在,只是不受国家法律强制力保护。

25、无效合同的情形。

答:(1)-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6、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本质区别。

答:(1)效力不同,可撤消合同是由于当事人表达不清,不真实,只一方有撤消权,无效合同内容违法,自然不发生效力;.

(2)期限不同,可撤消合同中具有撤消当事人从不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年内没有行使撤消权或者知道撤消事后明确表示放弃撤消权,则撤消无效权消灭,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日起无效,不存在期限。

27、合同的担保方式。

答:(1)保证

(2)抵押

(3)质押

(4)定金

(5)留置。

28、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答:(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

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

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所有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9、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答:(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0、留置的法律特征。

答:()留置权是一种从权利

(2)留置权属于他物权

(3)留置权是-种法定担保方式,它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而

非以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而成立。

31、合同解除的情形。

答:(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

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

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

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

答:(1)违约金

(2)赔偿损失

(3)继续履行

(4)采取补救措施

(5)违约责任的免除。

33、工程可以延期的情况有哪些?

答:(1)发包人未能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在规定时间支付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

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约定提供所需指令

(4)设计变更使得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电、停水、停气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34、固定总价合同适用情况。

答:(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人有充足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

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5)合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条件完备。

35、施工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

答:(1)符合承包商的基本目标

(2)尽可能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

(3)积极地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

(4)重视合同的法律性质

(5)重视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

36、风险因素按风险来源有哪几种分类方法?

答: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商务及公共关系风险和管理方面风险五大类。

37、风险的防范对策有哪些?

答:(1)风险回避

(2)风险转移

(3)风险分离

(4)风险分散

(5)风险控制

(6)风险自留

(7)风险综合管理。

38、简述风险控制的措施。

答:(1)熟悉和掌握有关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

(2)深入分析研究招标文件

(3)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4)掌握要素市场价格动态

(5)管理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

(6)在履行合同中分析工程风险。

39、施工索赔发生的主要原因。

答:(1)建筑过程难度和复杂性增大

(2)建筑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3)项目及管理模式的变化

(4)发包人违约

(5)不可预见因素

(6)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

(7)合同变更与合同缺陷

(8)合同中止与解除。

40、常见的索赔证据有哪些?(09年4月简答)

答:(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

纸、技术规范等

(2)设计交底、变更图纸及指令

(3)工程签证

(4)往来信件、信函、通知、答复等(5)会议纪要(6)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7)施工日志(8)工程停、送电水,道路开通、封闭的记录(9)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记录(0工程有关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1)工程现场气候记录。41、索赔的策略。答:(1)组建强有力的、稳定的索赔班子(2)确定索赔目标(3)对被索赔方的分析(4)承包人的经营战略分析(5)相关关系分析(6)谈判过程分析。42、索赔报告的基本内容。答:索赔的合同依据、索赔的详细理由、索赔事件发生的经过、索赔的要求及计算方法,并要附有证

明材料。43、分项法计算费用索赔的内容包括什么?答:(1)人工费索赔(2)材料费索赔(3)施工机械费索赔(4)现场管理费索赔(5)公司管理费索赔(6)融资成本、利润与机会利润损失的索赔。44、索赔反驳包括哪些内容?答:(1)索赔事件的真实性(2)索赔理由分析(3)干扰事件责任分析(4)干扰事件的影响分析(5)证据分析(6)索赔值审核。45、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答:(1)进行调查、取证(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3)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4)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见

(5)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核准。

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背景材料]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最终确定G施工单位中标,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按期进入安装调试阶段后,由于雷电引发了一场火灾。火灾结束后48h内,G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通报了火灾损失情况:工程本身损失万元;总价值万元的待安装设备彻底报废;G施工单位人员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15万元,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其他单位临时停放在现场的-辆价值25万元的汽车被烧毁。另外,大火扑灭后G施工单位停工5天,造成其他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及必要的管理保卫人员费用支出1万元,并预计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万元。损失情况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属实。(1).安装调试阶段发生的这场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指出建设单位和G施工单位应各自承担哪些损失或费用(不考虑保险因素)?答:安装调试阶段发生的火灾属于不可抗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的损失或费用如下:(1)工程本身损失万元由建设单位承担。(2)万元的待安装设备的彻底报废由建设单位承担。(3)G施工单位人员烧伤的医疗费及补偿费15万元由G施工单位承担。(4)租赁的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由G施工单位承担。(5)其他单位临时停放在现场的价值25万元的汽车被烧毁由建设单位承担。(6)G施工单位停工5天应相应顺延工期。(7)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由G施工单位承担。(8)必要的管理保卫人员费用支出1万元由建设单位承担。(9)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万元由建设单位承担。

2、[背景材料]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建设单位最终确定G施工单位中标,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1).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说明理由。(2).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详写出正确做法。答:(1).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所以招标人以投标人是外地企业的理由排斥潜在投标人是不合理的。(2).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理由及正确做法:①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正确做法: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者7人组成。②不妥之处: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理由: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正确做法:至少有4人是技术经济专家。3[背景材料]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建设单位最终确定G施工单位中标,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1)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详写出正确做法。

答:(1).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要之处和理由:①不妥之处: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司。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以第45天不符合规定。②不妥之处:双方另行签订--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案例中降低中标价的10%属背离合同的实质性内容。(2).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理由及正确做法:①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正确做法: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者7人组成。②不妥之处: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

理由: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正确做法:至少有4人是技术经济专家。4、[背景材料]某市政设施工程全部由政府投资兴建,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在国家级报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于8年8月5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承包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其中说明,8月10~17日在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9月5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承包商均领取了招标文件。8月18日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问题统一作了书面答复,随后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9月5日这五家承包商均按规定的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四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C、D、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8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9月8日将中标(5)不妥之处:双方于10月13日签订了书面合同。理由: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已超过30日。5、[背景材料]某市政设施工程全部由政府投资兴建。该项目为该省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且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征地工作全部完成,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在国家级报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于8年8月5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承包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9月5日这五家承包商均按规定的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哪几种(2).该工程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3).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4).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什么?答:(1).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2).违反有关规定。该工程是由政府全部投资兴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所以应采取公开招标。(3).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招标公告,要约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4).资格预审文件分为资格预审须知和资格预审表两大部分。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